他人耕种,我来收获

犹太人在商战中以获取最大利益为主要目的。只要能谋取大利,犹太人甚至连自己 的公司都敢卖掉。犹太人毫不以此为耻。因为公司本身就是大商品,既是商品,就可买 卖,没有半点可奇怪的。
总的说来,这还算是有本买卖。
犹太人更绝的是,敢做商品的无本买卖,这就是买卖商业契约。
在犹太人的眼里,公司和契约都是商品,于是有人专门从事买卖契约的生意。他们 购买契约后替卖方履行契约条款,一丝不苟,并且从中谋利。
当然,犹太人极其聪明,在购买契约时只挑选那些信用非常好的商人。因为不守信 用的商人只能让他们经受劫难。
在中国.这种做契约买卖的人叫“中间人”或者“中介人” °
犹太人见了你时,问候语i兑得很随便,其实是颇有心计的。
享有,'银座的犹太人”称号的藤出先生遇到r这样的事情。
“你好,藤田先生,阁下正在经营什么?"
“刚与纽约•个高级妇女用品商签定r一笔20万美元的进口合同。,•
“哦,棒极了,可不可以把这个权利转让给我,我付给你20%的现钞。”
20%的现钞当然很划算,权利就转让了。犹太人怀揣合同立即飞往纽约,向甲方表 明:“今后藤田先生的这笔业务的经管权归我所有。-
藤田获得了20%的现钞,而犹太人从高级女式皮鞋中大賺一笔。似乎是周瑜打黄盖. 两厢情愿又相互获利的事情。
仔细推算,这位犹太人既没有生产产品的制造能力,也没有自己的品牌信誉,又无 商业契约,但他却把生意做得特别漂亮,原因就是他以较好的购买条件(现钞)取得了 差价利润。
犹太人的精明在于:既不为产品操心,也不为销路动心思,一切都是现成的。用20%的现钞来买通了许多环节,既经济又划算。利润虽不太丰厚,却是稳操胜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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